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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督导泸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33
核心提示:7月25日,根据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对全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四川省水利厅副总工陈扬刚率队到泸县督导检

7月25日,根据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对全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四川省水利厅副总工陈扬刚率队到泸县督导检查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及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等工作。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云锦镇青狮场排污口、嘉明镇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取缔工作,了解了嘉明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听取了云锦镇、嘉明镇、县政府有关负责人相关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泸县政府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对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高度重视,推进有力,及时下发了整改方案,按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入河排污口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明显,濑溪河流域水质治理得到广泛认可。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及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改提升工作任务。抓紧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分时分类规范符合水功能区等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要简化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的,并已停用、无效的,要督促拆除、注销、取缔;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指南,积极推动入河排污设置同意制度,注意涉水工程防洪、生态、水功能区要求,在厂区外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树立公示牌,建立在线监控,切实加强监管。水利部门要与环保、住建、各镇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事中审批、事后综合执法,利用河长制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局水政支队支队长周军、内江水文局工程师刘颖,泸州市水务局副局长童登辉、泸县副县长林少疆等陪同检查。

赵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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